【湖北省住建厅关于疫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肺炎疫情期间相关工程造价政策汇总和费用处理解读壹、费用标准与范围浙江、山东规定按每人每天40元计取专项经费,包含防疫物资费、人工费、降...

肺炎疫情期间相关工程造价政策汇总和费用处理解读

壹、费用标准与范围浙江、山东规定按每人每天40元计取专项经费,包含防疫物资费、人工费、降效费及其他费用(仅计取税金)。四川省明确降效费需单独计算。厦门通过调整人工费动态指数(2016)及上浮安全文明施工费(20%)间接支持防控成本。

贰、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这一规定为工程项目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费用支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有助于保障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减轻参建单位在防疫方面的经济负担。指南适用范围: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叁、北京市工程价款计算依据及要点核心文件:京建发〔2020〕55号 可计入造价的费用:疫情防控措施费用:包括现场消毒、防护用品、测温设备等直接支出。人工费:因停工或降效导致的人工成本增加。材料和机械价格:疫情期间材料涨价或机械闲置的补偿。

肆、明确规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需计入工程造价,且不得转嫁至务工人员承担。

伍、北京市202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建发〔2022〕176号)规定,疫情防控费用标准为20元-40元/人/天,其他省市可参照执行。

陆、工程造价新规定明确,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具体内容如下:防疫费用计入造价:根据住建部3月26日通知,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消毒设备、防护用品、体温检测设施等)可直接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方承担。

咸宁市关于疫情期间承包经营的规定

壹、咸宁市关于疫情期间承包经营的规定涵盖建设工程计价管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合规要求以及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政策等方面。

贰、咸宁市税务局疫情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困难行业纳税人减免政策受疫情影响的四大类困难行业纳税人(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二季度自有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叁、咸宁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情况:受疫情影响的四大类困难行业纳税人减免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困难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二季度自有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住建厅: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壹、江苏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8日起,在建及拟建建设工程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2023年1月8日至通知发布前实际发生的费用可按实结算。

贰、江苏省住建厅于4月11日正式发布《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决定停止实施此前发布的两份关于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的文件,并明确在建及拟建建设工程在特定日期后的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叁、江苏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明确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不再计列,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工程不再纳入该费用,此前实际发生费用可按实结算。

【湖北省住建厅关于疫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肆、调整后,在“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费”中明确不再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次调整意味着山东省内所有建设工程在费用计算时,需剔除原包含的疫情防控专项费用。

全国“停工令”再升级!最新各地建筑市场复工时间汇总

壹、苏州:春节期间停工、所有新开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淮安:建筑工地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

贰、江苏省苏州市:春节期间停工、所有新开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淮安市:建筑工地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复工企业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浙江省 杭州市余杭区:明确全区建筑企业、建设工地原则上不早于2月29日24时开复工(除经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外)。

叁、全国各省市最新建筑市场复工时间汇总 华东地区:山东省: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菏泽市某些建筑工地暂定不早于2月24日前复工。江苏省: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苏州住建局明确建筑工地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

肆、综上所述,“停工令”并未再次升级,反而是在疫情的逐步控制下,各地政府都在积极采取措施,鼓励企业复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农民朋友们也可以放心地返城复工了。

伍、此次“停工令”涉及山东、河北、山西、陕西等6个省65市,但并非全国所有地区都受影响。工人可以关注未受“停工令”影响的地区,通过劳务市场、招聘网站、熟人介绍等渠道,寻找其他地区的建筑工作机会。例如,一些南方城市或西部地区可能仍有建筑项目在推进,工人可以前往这些地区继续从事建筑工作。

【湖北省住建厅关于疫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全国人大官宣: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壹、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这一认定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官方解释。具体分析如下: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权威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明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为保护公众健康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避免并克服履行障碍,符合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贰、全国人大法工委明确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根据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叁、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一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显然符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特征,因此属于不可抗力。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规定合同法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肆、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分析说明:法律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湖北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否则将处理!

湖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明确要求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具体内容如下: 关键岗位人员范围及考勤管理要求 纳入考勤管理的岗位:施工项目部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到岗履职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在项目开工前安装实名制考勤设备并接入省实名制平台,每日采集上传人员考勤信息,考勤记录是监管和核查人员履职的重要依据。项目经理月考勤率不得低于80%。请假需所属单位函告建设单位同意,并安排同等资格资历人员接替工作,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得离岗,确需请假按上述规定办理。

施工挂证人员不需要等到工程验收才能开工,且“挂证”行为本身违法违规,项目开工必须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实际到岗履职。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这一规定旨在保持项目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避免因人员变动导致的项目管理混乱和质量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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